1、當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月供時,系統會自動轉至綁定的銀行卡賬戶進行全額扣款;
2、如果單位未足額繳納公積金,個人可以要求單位補繳;
3、離職後,可以由新單位繼續繳納公積金,或個人自行承擔公積金費用,按時向貸款卡充值;
4、若公積金賬戶余額持續不足,個人也可以考慮轉為其他商業貸款方式。
公積金扣款不足的處理方式:
1. 補足差額:若公積金賬戶余額不足以支付當月月供,需個人及時補足差額;
2. 透支扣款:部分地區的公積金管理中心允許透支扣款,即先行墊付月供,後續再由個人補交;
3. 組合貸款調整:如果是組合貸款,可調整商業貸款部分來覆蓋不足額;
4. 逾期處理:若未能及時補足差額,可能會被視為逾期還款,影響信用記錄;
5. 申請暫停還款:在特殊情況下,可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暫停還款或調整還款計劃;
6. 聯系貸款銀行:及時與貸款銀行溝通,尋求可能的解決方案。
綜上所述,當公積金余額不足月供時,可以通過轉至綁定的銀行卡賬戶進行全額扣款,要求單位補繳公積金,或者由新單位繼續繳納公積金或個人自行承擔公積金費用,按時向貸款卡充值,或者考慮轉為其他商業貸款方式。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十九條
職工個人繳存的住房公積金,由所在單位每月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單位應當於每月發放職工工資之日起5日內將單位繳存的和為職工代繳的住房公積金匯繳到住房公積金專戶內,由受委托銀行計入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