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六條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由中國人民銀行提出,在征求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意見後,報國務院批準。
第七條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財政部門、中國人民銀行制定住房公積金政策,並監督實施。
省、自治區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同級財政部門和中國人民銀行分支機構負責監督本行政區域內住房公積金管理法規和政策的實施。
第十三條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在受委托銀行設立住房公積金賬戶。
單位應當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為本單位職工辦理住房公積金賬戶設立手續。每個職工只能有壹個住房公積金賬戶。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建立職工住房公積金明細賬戶,記錄職工個人住房公積金的繳存和提取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