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機關和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城鎮集體企業、外商投資企業、城鎮私營企業和其他城鎮企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及其職工繳存的長期住房儲蓄。
2065438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按照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全國操作細則》要求,通過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並決定自即日起啟用。
發展:
2011住房和城鄉建設部會同各部門正在研究修訂《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放開個人提取公積金支付住房租金的規定。2013部分城市出臺措施,允許患有重大疾病的職工或其直系親屬提取公積金應急。
2014三部門發文取消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保險、公證、新房評估和強制機構擔保,為貸款職工減負。
2015《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征求意見稿)》中提出:職工和單位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不低於5%,不高於12%。2006年2月2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存款利率調整為以壹年期定期存款基準利率為基準,上調後的利率為1.50%。
2065438+從2007年7月1日起,全國所有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將“聯網”,通過統壹平臺辦理住房公積金異地轉移接續業務。
2018 5月5日,北京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取消將身份證明材料復印件作為歸集住房公積金和辦理貸款業務要件的通知》。
2021 7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確認了全國住房公積金服務標識,並決定自即日起啟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