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積金的貸款限額根據各地政策不同,可貸金額也不同。以鄭州住房公積金為例,最高可貸60萬,其中貸款金額根據公式計算為: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根據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下發的《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額度的規定。貸款額度同時按以下3個條件認定:
1、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最高限額。夫妻雙方均在鄭州市級(含縣區,不含行業系統)住房公積金繳存6個月以上、購買鄭州市(含縣區)住房、首次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貸款金額不超過60萬元;其他情況申請貸款的貸款金額統壹不超過40萬元。
2、貸款金額不超過繳存余額的規定倍數。即根據住房公積金繳存賬戶余額和繳存時間確定單筆貸款金額,計算公式如下:貸款金額≤繳存賬戶余額×(14+已繳存年數)
3、貸款的月還款額不超過借款人及配偶收入和的60%,超過時降低相應貸款金額。
擴展資料:
《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關於貸款期限和的規定:
1、貸款期限最長為30年;
2、購買建成時間未超過20年的二手房時,貸款年限最長為20年,購買建成時間超過20年的二手房。貸款年限最長為15年;?
3、貸款年限可覆蓋至借款人法定退休年齡後5年。
貸款利率按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執行,國家調整利率時,已放款的當年不調整利率,於次年1月1日起執行最新利率。已簽訂貸款合同未放款的,放款時直接執行最新利率。家庭第二次辦理公積金貸款的,貸款利率按同期住房公積金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1.1倍執行。特殊行業繳存職工的貸款利率同時按合同約定規則調整。
鄭州住房公積金中心——住房公積金貸款須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