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學貸款是黨中央、國務院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條件下,完善我國普通高校資助政策體系,加大對普通高校家庭貧困學生資助力度的壹項重要舉措。國家助學貸款是由政府主導,財政補貼,財政和高校承擔壹定風險進行補償,由銀行、教育行政部門和高校共同經營的銀行貸款。借款學生不需要辦理貸款擔保或抵押,但需要承諾按時還款,並承擔相關法律責任。借款學生通過學校向銀行申請貸款,彌補在校期間的費用不足,畢業後分期償還。2012年8月8日,開發銀行新增助學貸款將超過12億元。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家庭經濟困難學生的資助工作。建立和完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政策體系,使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能夠順利入學、上得起大學、接受職業教育,是實踐“三個代表”、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舉措;是實施科教興國和人才強國戰略,優化教育結構,促進教育公平和社會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有效履行公共財政職能、推進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的必然要求。
2065438+2005年7月20日,教育部等部門聯合發布《關於完善國家助學貸款政策的若幹意見》。《意見》提出,為切實減輕借款學生經濟負擔,貸款最長期限由14延長至20年,償還本金寬限期由2年延長至3年。學生在校期間的貸款利息將由政府全額補貼。貸款形式主要有四種:國家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高等學校利用國家財政資金向學生發放無息貸款;壹般商業助學貸款。其中,國家助學貸款的資助力度和規模最大,是助學貸款的主要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