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提取是指繳存人按照公積金提取的要求,到有關部門辦理公積金提取手續,將公積金賬戶內的部分或全部金額提取到個人銀行賬戶。公積金提取可分為三種:協議提取、部分提取和銷戶提取。提取公積金需要提前在指定銀行辦理聯合公積金卡,提取的公積金將直接轉入聯合儲蓄賬戶。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提取管理辦法
第七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未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每年可以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提取總額不得超過實際住房支出。
第八條職工購買、建造、翻建或大修自有住房並使用住房貸款的,職工及其配偶貸款購買經濟適用住房和其他政策性住房的,可以每季度提取壹次住房公積金,其他情況每年提取壹次。提取總額不應超過購買、建造、改造和大修自有住房所發生的實際住房支出(包括貸款本息和首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