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須具備的條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和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已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3、有穩定的職業和經濟收入,有按時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4、信用狀況良好;
5、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行為發生在貸款申請前2年內;
6、支付規定比例的首付款。首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30%,二套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為房價的50%;
7、以所購(建)住房設定抵押或提供市公積金中心認可的第三方房屋或有價證券作抵(質)押擔保;
8、借款人及***同借款人公積金貸款已還清或未發生。
法律依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