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小規模納稅人應稅銷售收入適用3%的征收率,增值稅減按1%的稅率征收。截止日期為2021年65438+2月31日。
2.疫情防控重點物資運輸、公共交通服務、生活服務以及為居民提供必要生活物資快遞服務的收入。這些物品免征增值稅。截止日期2021 3月31。
3.捐贈免征增值稅。截止日期2021 3月31。
4.電影放映服務收入免征增值稅。截止日期為2021年65438+2月31日。
5.金融機構小微企業貸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稅,動漫企業優惠政策免征增值稅,企業集團內部無償貸款免征增值稅,供熱企業向供熱個人居民(以下簡稱居民)取得的采暖費收入免征增值稅。截止日期65438+2023年2月31。
6.小規模納稅人起征點由654.38+萬提高到654.38+0.5萬,季度銷售額不超過45萬元,免征增值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條,稅收的征收、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依照法律的規定執行;法律授權國務院的,依照國務院制定的行政法規執行。任何機關、單位和個人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擅自作出稅收的開征、停征、減稅、免稅、退稅、補稅以及其他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不壹致的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