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是指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是由各地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使用申請公積金貸款的職工繳納的住房公積金,委托商業銀行向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有住房的住房公積金繳存人和在職期間繳納住房公積金的退休職工發放的抵押貸款。
按照規定,在購買、建造、翻新或大修自己的房屋的資金不足時,繳納住房公積金壹定時間或以上(期限因城市而異,如長沙超過12個月)的員工可以申請公積金貸款。
公積金貸款可以兩個人共同貸款,但貸款途中經常發生意外,需要更換貸款人。畢竟,對於與金錢有關的事項,壹般來說,變更貸款人需要滿足以下條件:
在住房公積金貸款尚未還清的前提下,主貸款人或借款人無特殊情況不得提取公積金貸款。
因借款人死亡、離婚或其他法定原因需要變更借款人,且新借款人為原借款人直系親屬或配偶的,無論變更時是否符合個人公積金貸款條件,新借款人均可直接辦理變更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