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主要有以下幾種原因可以申請復議及提供資料
①申請人因調動工作,個人公積金賬戶沒有正常、連續六個月,新單位及時補繳的。所提供的資料為申請人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單身證明(如已婚需提供配偶身份證原件復印件、結婚證或其他證明夫妻材料)、申請人入職新單位證明、新單位補繳回執單、補繳清冊等;
②因某種特殊原因,申請人異地購房,住房公積金提取時間超過公積金管理部規定期限的,區縣公積金管理部受理人員根據實際情況,權衡利弊,客觀做出審核結果。申請人提供資料除了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外,還需提供單位或戶籍所在地社區服務中心證明材料,購房合同,購房發票(如果是二手房,則提供完稅發票等;
③首套房認定。離異後,夫妻中壹方申請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需要提供申請人房屋所有權套數證明、申請人身份證件、戶口本或單身證明等資料。
3、綜上所述,公積金復議申請人只要符合復議申請資格,並提供真實且有效的證明資料,區縣公積金管理部會在規定時間內電話通知復議審核結果,並通知公積金貸款申請時間及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