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的貸款額度的計算方式:如果按照還貸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為[(借款人月工資總額+借款人所在單位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還貸能力系數-借款人現有貸款月應還款總額]×貸款期限(月);如果按照房屋價格計算,則貸款額度為貸款額度=房屋價格×貸款成數。
壹、實際還款能力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配偶公積金月繳存額/單位和個人繳存比例之和)*35%*12個月*貸款年限
月匯繳額是指單位和個人繳存公積金的金額
繳存比例壹般是8%-12%。
例如,小明準備申請20年的公積金貸款,他每個月單位和個人各繳存600元公積金,繳存比例為12%。那麽小明的貨款額度=(600+600)/(12%+12%)*35%*12*20=420000元。
二、住房公積金繳存情況
貸款額度=(借款人公積金繳存余額+配偶公積金繳存余額)*20倍*借款人繳存時間系數。
例如,小明的賬戶有2萬元,他交公積金不到兩年,那麽根據這個公式,小明的貸款額度=20000*20*0.8=320000元。
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
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在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可以向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15日內作出準予貸款或者不準貸款的決定,並通知申請人;準予貸款的,由受委托銀行辦理貸款手續。
住房公積金貸款的風險,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承擔。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第二十七條
申請人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應當提供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