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有相應規定:
第十八條信用卡最長透支期限為60天。信用卡透支利息自簽約之日或銀行賬戶入賬之日起15日內按日利息的0.5 ‰計收,15日後按日利息的0.10 ‰計收。
超過30天或者透支金額超過規定限額的,按日利率萬分之十五計算。透支利息不分段,按照期限的最高利率檔次或最高透支金額計算利息。
擴展數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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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印發信用卡業務管理辦法的通知》相關規定:
第五十七條?累計交易金額是以客戶為單位根據資金收入或支出單方面計算和報告的。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除外。中國人民銀行可以根據需要調整本條第壹款規定的大額交易報告標準。
對於同時符合兩個或兩個以上大額交易標準的交易,金融機構應分別提交大額交易報告。對於大額交易,如果沒有發現交易或可疑行為,金融機構可能不會報告。
第五十八條?定期存款到期後,不直接支取或轉讓,而是將本金或本金加全部或部分利息連續存入同壹金融機構開立的同壹賬戶名下的另壹個賬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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