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借款人申請。借款人向公積金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填寫《xx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貸款意向表》,並提供第六條規定的申請材料。
(2)公積金中心審批。公積金中心應當對借款人提供的材料進行審查,經審查符合申請條件的,通知借款人辦理放款手續。
將已購未辦理所有權證抵押的住房作為抵押物申請再貸款的,由已購住房開發商(已與公積金中心簽訂抵押合作協議)提供住房公積金貸款再貸款階段性擔保(擔保書格式附後);
以所購房屋所有權證和抵押登記為抵押申請再貸款的,借款人以自籌資金提前還清貸款後壹個月內提出申請;
以本人、第三方、與公積金中心簽訂合同的中介機構提供的證券和公積金作為抵押,或者以所購房屋以外的現有房屋作為抵押申請再貸款的,直接辦理。
(3)簽合同,放款。借款人與公積金中心和承辦銀行簽訂住房公積金貸款合同(具體轉賬方式和賬號須在貸款合同中約定),擔保手續辦理完畢後,承辦銀行將貸款劃入借款人的商業貸款賬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