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稅人減免稅政策相信是人們比較關心的問題,那下面小編就給大家來說壹說2020年壹般納稅人減免稅政策方面的相關問題。
1、月銷售額3萬元以下免征
《關於延續小微企業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6號)規定:為支持小微企業發展,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繼續對月銷售額2萬元(含本數)至3萬元的小規模納稅人,免征。
2、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銀行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關於支持小微企業融資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77號)第二條規定:自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與小型企業、微型企業簽訂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稅。
3、年所得不超50萬元小微企業減半征收企業所得稅
《關於擴大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範圍的通知》(財稅〔2017〕43號)條規定:
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將小型微利企業的年應納稅所得額上限由30萬元提高至50萬元,對年應納稅所得額低於50萬元(含50萬元)的小型微利企業,其所得減按50%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繳納企業所得稅。
4、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按90%計入收入總額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延續支持農村金融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17〕44號)第二條規定:“自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對金融機構農戶小額貸款的利息收入,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按90%計入收入總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