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積金貸款額度按以下四項中最低的壹項確定:
1不得超過濰坊住房公積金管理委員會公布的最高額度;
總繳存比例(單位和職工各自繳存比例之和)為20%(不含)-24%的,貸款上限為40萬元;
如果總存款比例為16%(不含)-20%(含),貸款上限為37萬元;
總存款比例在16%(含)以下的,貸款上限為35萬元。
2不得超過扣除總房款時按規定比例支付首付款後的剩余房款。
購房合同所有權人為夫妻以外的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最高貸款額為按借款人所占房屋價值按規定比例扣除首付款後的剩余房款(有具體比例的,按具體比例分割,無具體比例的,按平均比例分割)。
3.按借款人申請時夫妻雙方公積金賬戶余額之和的15倍計算;
借款人為單身的,按照申請人公積金賬戶余額的15倍計算。
4貸款期限在5年以下(含5年)的,每月還款額不超過夫妻雙方月總收入的50%(不含1年以內的貸款);
貸款期限在5年以上的,每月還款額不得超過夫妻雙方月總收入的40%。
技巧
計算公式—
(公積金貸款月還款額+商業貸款月還款額+消費貸款月還款額+擔保月還款額+)/家庭月收入≤50%或40%。
計算方法—
1.登錄濰坊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網站(/),使用“貸款額度計算器”計算您的貸款額度(計算結果僅供參考)。
2、辦理公積金貸款的分行(辦事處)或受委托銀行要計算準確的貸款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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