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銀監會201144號文件的規定,商業銀行需要按照貸存比和撥備覆蓋率兩個平行指標建立貸款損失準備金。其中,貸存比不低於2.5%,撥備覆蓋率不低於65,438+0.50%。原則上以兩者中較高者作為損失準備的監管指標。
由於貸撥比是2.5%,達標截止時間最晚可以到2018。事實上,銀行在過渡期計提撥備的底線是撥備覆蓋率不得低於150%。剛剛公布的三季報顯示,工行和中行的撥備覆蓋率分別為157.6%和153.7%,距離紅線僅壹步之遙,200%以下的銀行已達10家。夾在不斷產生不良貸款和收入逐漸下降之間的銀行,即使財務上很有技巧,也沒有多少空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