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經辦行應立即通過增加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優化貸款擔保條件等方式轉換貸款,降低貸款風險,或依法收回貸款。
1.借款人收入發生變化,對其還款能力產生重大影響;
2.借款人拒絕或阻撓經辦行對其資金收支和貸款發放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的;
3.借款人將貸款用於國家法律和金融法規明令禁止的項目;
4.借款人提供虛假文件、資料或其他虛假信息,危及銀行信貸資金安全的;
5.借款人連續兩期未償還貸款利息;
6.借款人發生影響其償債能力的事件(如涉及訴訟、仲裁或其他行政和法律糾紛)或缺乏償債誠意;
7.借款人死亡、失蹤或喪失行為能力;
8.銀行認為可能損害信貸資金安全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