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永久擔保人的風險如果借款人未能償還貸款,擔保人將承擔還款責任。在承諾做擔保人之前,壹定要想清楚,因為妳簽了錢債保證書,就要個人負責向貸款機構清償債務。即使保證人與債務人的關系發生變化,比如丈夫為妻子做購房貸款擔保,最終兩人離婚,該擔保也不受婚姻關系解除的影響,仍然有效。也就是說,擔保人壹旦作為擔保人簽字,就永遠成為擔保人,除非借款人被貸款機構批準取消擔保人資格。(2)貸款金額影響擔保人的風險壹般情況下,借款人自行還款,擔保人不必擔心,但借款人所借的貸款金額和月供壹般會顯示在擔保人的信用記錄中。當擔保人需要自己申請任何貸款時,他所擔保的債務將被視為自己的債務,通常貸款機構會將其計入債務中,這可能會影響擔保人的貸款金額。(三)保證人自願保證債務,承擔債務風險。貸款機構作為擔保人,往往會要求擔保人在律師事務所或公證處(簡稱ILA)簽署獨立的法律咨詢文件。在簽署這份文件時,保證人不能在借款人的同壹個律師事務所簽字,必須另找律師簽字作證,證明已經向保證人說明了保證人的法律責任,保證人也明白自己要個人承擔債務,自願擔任保證人,沒有任何壓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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