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條件如下:
(1)貸款對象應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
(2)有穩定的經濟收入和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3)具有有效身份和居住證明;
(4)自籌資金支付首付款不低於政策規定比例;
(5)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壹年以上且累計間斷不超過三個月;
(6)同意以所購住房作抵押或以有價證券作為質押;
(7)沒有不良信用記錄;
(8)沒有其他影響貸款償還能力的債務。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條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返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
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間借款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數額、利率、期限和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
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第六百七十條
借款的利息不得預先在本金中扣除。利息預先在本金中扣除的,應當按照實際借款數額返還借款並計算利息。
二、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流程是什麽
個人申請公積金貸款流程如下:
1、借款人將貸款材料準備齊全後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進行審查審批;
2、購買壹手現房或二手住房,應向公積金中心網點提出申請,並在公積金中心網點辦理貸款手續;
3、委托銀行整理材料到房產交易部門辦理抵押質押手續;
4、抵押質押證件出來以後,銀行整理借款人材料送交公積金管理機構審查放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