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個人經營性貸款應具備以下基本條件:
1,年齡18周歲以上60周歲以下,在申請銀行轄區內有固定住所,並有常住戶口或有效居留證件。
2.借款人及其經營實體在申請銀行及其他金融機構無不良貸款記錄,包括但不限於:
(1)貸款申請時沒有逾期貸款;
(2)沒有保證金或擔保人賠償;
(三)未進入銀監會黑名單。
3、除商品房裝修用途外,其他用途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還必須符合以下準入條件:
(1)經營主體(含分支機構)的註冊地或營業地在申請行授權的轄區內;
(2)借款人(或配偶)是經營實體的實際所有人;
(三)經縣級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準登記,並通過年檢;
(四)經營主體權屬清晰,有固定的經營場所,內部管理規範;
(5)經營主體成立並正常經營1年以上(含),並已盈利1年,誠信納稅,無偷稅漏稅和不良信用記錄。若借款人行業經驗豐富、資信良好,申請銀行可制定細則,適度放寬借款人經營年限的準入限制,但至少要求設立經營實體。
(六)勞動用工管理制度符合國家規定;
(7)借款人經營或生產的產品適銷對路、有利可圖,具有良好的商業前景;
(8)經營主體現金流穩定,借款人具有按時足額償還貸款本息的穩定能力;
(九)申請的個體經營貸款資金用於經營實體的經營;
(10)能提供合法有效的質押、抵押或銀行認可的其他擔保;
(11)在申請銀行或其他銀行開立個人結算賬戶或個體工商戶或經營主體的公司賬戶。
4.銀行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