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有合法的居留身份;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有當地常住房;
二、有穩定的職業和收入;
三、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貸款行認可的資產進行抵押或質押,或有符合規定條件的保證人為其擔保;
五、有購買住房的合同或協議;
六、提出借款申請時,在建設銀行有不低於購買住房所需資金30%的存款,申請政策性個人住房貸款的,應按規定在建設銀行交存住房公積金;
七、貸款行規定的其他條件。
法律依據:《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 個人貸款申請應具備以下條件:
(壹)借款人為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貸款用途明確合法;
(三)貸款申請數額、期限和幣種合理;
(四)借款人具備還款意願和還款能力;
(五)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
(六)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