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通知》,揚州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將調整: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正式文件下發後,我們將揚州現行政策與‘330’政策進行了對比和梳理,對政策進行了調整。”徐建國表示,政策調整也是基於對中低收入家庭的保護。
據悉,這壹新政策將於4月27日正式實施。
二套房政策最低首付比例維持30%不變。記者了解到,自去年165438+10月1以來,本市放寬了部分購房政策。“從去年165438+10月1開始執行的政策,是對擁有1套住房並已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且已結清的,按照首套住房貸款政策申請第二套改善型自住住房。”徐建國說,當時首套房的首付比例應該不低於30%。
在這壹新政策中,“30%”的比例將繼續。對擁有壹套住房並已結清住房公積金貸款的職工家庭,為改善居住條件,再次申請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30%。
他表示,實施這兩項政策主要是為了支持職工自住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其他有關住房公積金貸款事宜,仍按我市現行政策規定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