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1
對首次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產權面積在90平方米以下住房的,首付款比例調整為不低於20%;申請組合貸款購房的,參照商業銀行首付款比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02
對第二次申請純住房公積金貸款購房的,首付款比例由1月28日榕公積金管委規〔2022〕1號文件規定的40%再下調為不低於30%;申請組合貸款購房的,參照商業銀行首付款比例的相關規定執行。
03
對於生育、撫養兩個及以上未成年子女的職工家庭,首次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在符合其他住房公積金貸款的條件下,其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按公式測算時另加10萬元,且最高可貸額度由目前的雙職工80萬元、單職工50萬元,調整為雙職工按100萬元、單職工按70萬元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