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南海區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金額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3月31日,佛山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發布關於調整住房公積金抵押貸款政策的通知,對貸款額度、發放對象標準等進行了調整。
佛山市南海區首套房公積金貸款金額調整舉措包括三個方面
壹是非住宅不予發放貸款,住房貸款限制面積段,144平方米以上大戶型產品不能貸款。
二是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元。
三是調整房屋套數認定標準,停止向已有兩套住房的繳存職工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發放貸款,繳存職工家庭成員名下只要有未結清公積金貸款的,不得再次申請。
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降為30萬根據佛山住房公積金可用量確定最高貸款額。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1年(含)以上2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0萬元。
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2年(含)以上3年(不含)以下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25萬元;累計依時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3年(含)以上的,貸款額度個人最高不超過30萬元。如貸款仍不足夠,且個人有償還能力的,可同時申請組合貸款(住房公積金貸款+商業貸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