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了解,此前,佛山的限購區域是禪城區全區,南海區桂城街道、大瀝鎮、裏水鎮,順德區大良街道、陳村鎮、北滘鎮、樂從鎮。此次調整後,意味著佛山市的限購區域將大大縮小,僅剩三個街道。
與此同時,根據上述《通知》,在限購區內,因改善住房需求購房的,其持有滿5年的商品住房,不計入家庭住房查驗套數;滿5年的商品住房在買賣、贈與、司法拍賣時,無需進行購房資格查驗。
此外,佛山還將完善住房保障體系,具體來看,加快完善以公***租賃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大力推進暖心安居工程,切實加強對新市民、青年人、中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以及各類人才等重點群體的住房保障;利用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企事業單位自有閑置土地、產業園區用地配套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支持存量閑置非居住房屋改建為保障性租賃住房;研究通過適當方式處置盤活房地產企業自持物業等存量資產,用於***有產權住房、保障性租賃住房、人才住房等;持續推進品質化租賃住房建設,暢通***有產權住房申請商業貸款和公積金貸款渠道。
值得壹提的是,在保障住宅用地供應方面,《通知》要求,對於分期繳納土地出讓價款的房地產開發項目,受讓人簽訂《國有建設用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並繳納50%土地出讓價款後,可申請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建築工程施工許可證等開發報建手續;剩余50%土地出讓價款按照出讓合同約定的繳款時間付清後,可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和商品房預售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