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申請人到佛山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五區任壹服務大廳業務窗口提交申請材料。
佛山公積金提取受理條件(為償還購房貸款本息提取)
1.在佛山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職工,符合提取購房貸款本息條件的,可以申請提取其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2.公積金個人賬戶余額不得低於500元。
3.本市房產即時上報審批,其他城市房產首次提取的辦理時間為7個工作日。
三、佛山公積金提取的法律依據
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職工可以提取本人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
(壹)購買、建造、翻建和大修自住住房;
(2)退休;
(三)完全喪失勞動能力,並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的;
(四)已經出境定居的;
(五)償還購房貸款本息;
(六)房租超過家庭工資收入規定比例的。
符合前款第(二)、(三)、(四)項規定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同時註銷。職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職工的繼承人、受遺贈人可以提取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沒有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賬戶內的存儲余額計入住房公積金增值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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