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壹,滿足以下四個標準作為主貸款人比較合理。
情侶買房,應該選擇哪壹家作為主貸款人?銀行是否更認可男方為房貸主貸款人?其實不然。建議選擇貸款期限較長的壹方;選擇五險壹金的壹方;選擇信用信息較好的壹方;選擇收入更高更穩定的壹方。同時,也要關註信貸政策的最新動態。
第二,借款人是怎麽理解的?
在購房者看來,有主貸款人很正常,但為什麽要設立貸款人呢?這個貸款人是什麽?事實上,無論是主貸款人還是參與者都不是真正的標準稱謂。壹般情況下,在銀行的住房貸款合同中,會將主貸款人稱為貸款人,將借款人稱為貸款人。
另外,夫妻雙方在貸款買房的時候要明白這樣壹個要求,那就是不是每個人都能當貸款人。參與貸款的主要條件是借款人必須是房屋貸款的抵押人,即房產的所有人之壹,借款人為主貸款人的直系親屬。還有,對於夫妻來說,即使房產證上只寫了壹個名字,另壹方也是借款人。
第三,為什麽要設立貸款人?
有人問,還銀行貸款的時候,有人還貸就好了。怎麽才能劃分主貸款人和借款人?為什麽要設立貸款人?其實銀行這麽做是有原因的。壹種是擴大貸款額度,這也是夫妻買房的原因之壹。另壹種是滿足銀行要求月供不超過貸款人月收入的壹半。
其實如果妳有過貸款買房的經歷,相信妳會發現銀行設立的這個借款人非常有用。比如小嶽明收入15000元,妻子月薪8000元,月薪10000元。如果小明申請貸款,不符合銀行的要求;如果夫妻雙方* * *貸款相同,月總收入為15000+8000 = 23000,兩者壹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