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權取得後,當事人將另行起訴,解決最終的所有權問題。在權屬問題解決之前,房屋增值部分仍屬於雙方同壹財產。如果夫妻買了壹套拍賣行沒有交房,然後離婚,可以協商處理。如果夫妻離婚,可以就房屋歸屬達成協議。如果不能達成壹致,可以在取得房屋所有權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將根據雙方的情況作出判決。也就是說,他們只能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請求人民法院在房屋交付後作出判決。
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的解釋(壹)》第七十七條雙方對尚未取得所有權或者完全所有權的房屋有爭議,協商不成的,人民法院不應當判決該房屋的所有權歸屬,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判決由當事人使用。當事人取得前款規定的房屋全部所有權後,如有爭議,可以另行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