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婚姻法意識的加強,其實很多人在婚後買房時,特別是婚後買房時,都非常在意房子的權屬問題。很多女性“強烈要求必須有自己的名字,這樣才不會虧本”。這是真的嗎?其實並不是。
婚後買房最好如實填寫雙方姓名,雙方都會覺得比較舒服。
作為女性,婚後會很在意房產有沒有自己的名字。畢竟他們覺得沒有名字會是壹種損失,離婚後會壹無所有。
所以理論上,婚後買房時建議填寫雙方名字,這樣男女雙方看起來都公平合理;但我們需要意識到壹點,這只是理論上的。畢竟,當出現現實問題時,這些“理論”實際上會被現實推翻,寫誰的名字都沒有太大意義。
法律上已經有了離婚財產分割的新規定。離婚的話,房子會按照財產支付比例分割。
隨著社會的發展,我們會發現落地區域會出現騙婚的極端問題,這就導致了婚姻法中不動產認定的新標準。
結婚的房子應該寫誰的名字?其實也無所謂。畢竟結婚問題後,房產會按照購房比例分配;這意味著,即使房子沒有老公的名字,婚後老公全款支付的房子判給男方,不再是以前的“房產證誰的歸誰”,很好的保護了個人財產利益。
當然,除非婚後買房除了公證外都是壹方所有,那就需要另壹種方式了。
可見,房產證的名稱在法律上並不是太講究。畢竟婚後財產要看證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