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5438 2月28日,壹個陌生人給我打電話,自稱是為他辦理車貸的擔保公司工作人員,來查GPS定位的原因,要求看車。沒有多想,就答應了對方的要求。相約在中南汽車城。沒想到對方上車後,突然把我的車開走了。然後,另壹輛車上下來五六個高個子,因為我壹個人打不過,對方輕而易舉地拿走了我隨身攜帶的第二把車鑰匙。從車上扔下壹張通知。告知函的內容是我買的車已經抵押在銀行了,已經逾期多次,我決定按照合同收回抵押的車。妳只有付清了錢才能得到這輛車。
就因為我逾期2-3個月,叫了5個社工,利誘,欺騙,威脅,車被長沙市弘高融資擔保公司強行拖走,要我交7.2萬多給車,要我壹次性還清房貸余額,交1.2萬的高額拖車費。
即使我逾期還了車貸,擔保公司也是在沒有正規法律文件的情況下,用欺騙手段把我的車開走了。這種催款方式真的讓我無法理解。然而更讓我無法接受的是,這輛車居然被開到了外地,而且還有交通違章罰款!
車開走後,我聯系了給他打電話的陌生人,對方明確向我指出我逾期還款已經違約,抵押合同終止,要求我全額還款並支付違約金等相關費用,* * * 7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