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級審批是指商業銀行應當根據其分支機構的資產和負債規模以及經營管理水平的差異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權限。逐級審批就是從下到上壹級壹級的批準。
以下是分級審批的相關介紹:
貸款分級審批制最初的依據是中國人行公布的《貸款通則》第41條關於“建立分級審批制:貸款人應當根據業務量大小、管理水平、貸款風險度確定各級分支機構的審批權限,超過審批權限的貸款,應由上級審批。” 的規定,後這壹制度被《商業銀行法》第35條所肯定。
貸款分級審批制的目的在於保證銀行信貸款資產的質量,避免人情貸款、以貸謀私等危及貸款安全的行為。貸款分級審批的基本要求是商業銀行應按其分支機構資產或負債規模和結構的不同,以及考慮各自經營管理水平的高低確定與其狀況相適應的貸款審批權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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