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現行會計制度規定,當貸款本金或利息逾期90天仍未收回,應轉入“非應計貸款”賬戶單獨核算。會計部門根據經審核確認不良貸款的相關單證,填制特種轉賬憑證辦理轉賬。其會計分錄為:
借:非應計貸款——××借款單位非應計貸款戶
貸:逾期貸款——××借款單位逾期貸款戶
同時應計利息停止計入當期利息收入,納入表外核算。其會計分錄為:
借: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或借)貸款——利息調整
收入:應收未收利息
收回非應計貸款本息時,其會計分錄為:
付出:應收未收利息
再轉入表內(即已計提),其會計分錄為:
借:利息收入
貸:應收利息
(或借)貸款——利息調整
收回非應計貸款時:
借:吸收存款——活期存款——××借款單位存款戶
貸:非應計貸款——××借款單位非應計貸款戶
應收利息(按已計提利息)
利息收入(按其差額即利息調整余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