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利息”是民間沒有帶上計息周期的不準確說法,正規說法應該叫:
“年息壹分”,借壹萬元錢,年終還利息壹角即年利率10%;壹天 2.7元。
“月息壹分”,借壹萬元錢,每月還利息壹分即月利率1%或者10‰。壹天3.3元
“日息壹分”或者日利率壹分就是借壹萬元錢,每天還利息壹分即日利率1%,借萬元錢每天利息100元,換成月利率這是30%或者300‰,換成年利率這是年息360%,這是非常非常高的高利貸利率了。
年利率/12等於月利率,年利率/360等於日利率;
月利率*12等於年利率,月利率/30等於日利率;
日利率*360等於年利率,日利率*30等於月利率。
擴展資料:
根據《中國人民銀行關於取締地下錢莊及打擊高利貸行為的通知》中規定:民間個人借貸利率由借貸雙方協商確定,但雙方協商的利率不得超過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金融機構同期、同檔次貸款利率(不含浮動)的4倍。超過上述標準的,應界定為高利借貸行為。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中第二十六條規定: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出借人請求借款人按照約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出借人返還已支付的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從上可見,自2015年9月1日起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施行後,高利貸的標準不再以是否超過年利率24%為標準,而以是否超過36%為標準,也就是說年利率不超過36%的都不屬於高利貸。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