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中賣家利用銀行貸款來繳清剩余貸,如果買家不願意購買貸款未繳清的房產,賣家可利用銀行貸款來繳納剩余的貸款。但前提是賣方有銀行認可的抵押物(如其他房產)。這樣賣家就可通過抵押向銀行借出壹定的款來付清想要出售的房產貸款,促進交易完成。這種賣家先還清貸款解抵押,然後再與買家進行過戶的方法,買家就不用承擔贖樓風險。
這是當下二手房交易中應用的模式。這種方式適用於原房主貸款額度較低或已經經過大量歸還後所剩貸款數目不大的情況。通常情況下,買家會認可首付房產總成交額的30%至40%,賣家可以利用買家的首付將剩余貸款付清,然後撤銷房產的抵押登記,進行下壹步交易。
貸款房屋過戶註意什麽
1、單位購買私房,需單位提供單位法人資格證明原件(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領取委托書,受托人還應提供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2、若要辦理委托過戶辦理。需要由委托人出具委托書或公證書,被委托人攜帶委托書或公證書、個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才能辦理過戶。
3、如果房屋已經出租,購房者辦理過戶必須要求賣方提供房屋承租人出具放棄優先購買權的證明。
4、如果房屋有***有權人,購房者應該要求賣方出具***有權人同意出售的證明和其所持有的***有權證書,或者***有權人到場簽合同、辦理過戶。
5、如果是購買經法院判決的房屋,購房者在辦理過戶之前要準備好法院判決和協助執行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