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財產轉移手續的程序
1.賣方應配合買方進行產權調查。包括房屋產權的完整性、真實性、可靠性的審批,需要註意房產證上的業主姓名是否與賣方壹致,是否有抵押,是否有人。
2.買賣雙方簽訂購房合同,詳細簽訂房價、付款方式、交付時間、定金。
3、房地產管理部門核實申報的銷售價格,並根據需要對轉讓房屋進行實地調查和評估;
4.中介公司在相關銀行為買家辦理貸款手續。貸款申請時間比較嚴格,時間多為半個月。當然,每個地區都不壹樣。後來銀行審核通過,拿到批文就開始辦理轉賬手續。
5.房地產轉讓當事人應當按照規定繳納有關稅費;
6.房地產管理部門簽發轉讓令。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641條。當事人可以在買賣合同中約定,買受人未支付價款或者履行其他義務的,標的物的所有權屬於出賣人。出賣人保留的標的物所有權,未經登記不得對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