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壹般是連續六個月以上不還房貸的,銀行會采取訴訟等方式催收甚至處置抵押物,包括拍賣。房貸欠交,壹般銀行會按照以下程序和時間點執行房屋司法拍賣程序:
1、第壹次沒有歸還貸款,銀行會通過電話或短信方式通知提醒;
2、連續3次以上不交貸款的,銀行客戶經理就會直接致電催繳,借款人所申請的貸款將會被罰息;
3、若不交貸款達到6次以上,銀行就會通過法律手段解決。到時銀行的律師將致電提醒不按時還款的後果,在此期間借貸人的抵押房產將會被凍結。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四十四條 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查封、扣押、凍結、拍賣、變賣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部分的財產。但應當保留被執行人及其所扶養家屬的生活必需品。采取前款措施,人民法院應當作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