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貸前咨詢:填寫《住宅房屋抵押申請書》,提交銀行以下證明材料:借款人所在單位出具的借款人固定收入證明;貸款擔保人的營業執照、法人證書等資信證明文件;借款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證明;房屋所有權的有關證明或者本人依法對該房屋享有權利的證明;抵押房地產的估價報告、估價報告和保險文件;購買和建造住房的合同、協議或其他證明文件;貸款銀行要求的其他文件或資料。
2.銀行審查借款人的貸款申請、購房合同、協議及相關資料。
3.借款人應將抵押物的產權證和保險單或有價證券交由銀行保管。
4.借款人和借款人雙方的保證人簽署《住房抵押貸款合同》並進行公證。
5.借款合同簽訂並公證後,銀行對借款人的存款和貸款轉移到購房合同或協議中規定的售房單位或建房單位。
6.貸款結算,包括正常結算和提前結算。①正常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壹次性還本付息)或貸款最後壹期(分期還款)結清貸款;②提前結清:在貸款到期日前,借款人部分或全部結清貸款,須按借款合同規定提前向銀行提出申請,銀行審核通過後到指定會計櫃臺進行還款。貸款結清後,借款人憑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銀行出具的貸款結清證明,取回銀行提取的法律文書及相關證明文件,並憑貸款結清證明到原抵押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註銷手續。
房產抵押
房地產抵押是指產權人以房契作為抵押,取得貸款按期支付利息。房屋產權仍由產權人本人管理,債權人只是按期取息,並無房屋管理權。貸款還清後,產權人將終止房契抵押。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處分抵押的房屋,並有權就處分抵押的房屋所得價款優先受償。提供抵押房屋的當事人稱為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房屋抵押人必須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無民事行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不得設定房屋抵押。
(來源:百度百科-房產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