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可以的。房產證上只寫女方的名字,屬於夫妻***同住房的可以使用男方的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以鄭州為例,其貸款條件為: 1、借款人及其配偶具有有效的身份證明; 2、已支付規定比例首付款,首付款+貸款金額=房產總價,且房款未付清; 3、借款人已連續、正常繳存住房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
法律依據:《公積金管理若幹規定》 第十五條 職工或者其父母、子女在本市購買、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時,職工可以向公積金管理中心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
申請住房公積金貸款,應當同時符合下列條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證件;
2.繳存狀態正常,連續足額繳存公積金6個月(含)以上和良好信用;
3.具有穩定的收入和償還貸款的能力;
4.具有合法有效的購買住房合同、協議或者房地產行政管理部門頒發的《房屋所有權證》;
5.購買住房的,已經支付不低於所購住房全部價款30%的首期付款;
6.相關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