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解壓前可以自帶身份證、合同、銀行卡或現金。有的銀行需要預約,受理後幾個工作日內返還其他證明、委托書、結算證明等材料。
2.然後借款人拿著這些材料去當地房管局了解。
3.解壓完成後,借款人可以拿到房本。這時候可以關註壹下房本上的抵押記錄,包括抵押金額和期限,銀行保留當地房管局印制的他項權證。
4.貸款結清後,壹般銀行會歸還借款人的其他權證,然後拿著去房管局了解抵押情況。打印抵押記錄後,取消抵押的日期將100%歸借款人所有,貸款可以出售或再次抵押。
辦理購房貸款業務需要準備的材料:
1.公積金貸款:貸款人、配偶、借款人的身份及婚姻關系證明;借款人(夫妻)銀行卡;采購合同或協議。
2.組合貸款:貸款人、配偶、借款人的身份證明及婚姻關系證明;借款人(夫妻)銀行卡;借款人和* * *同壹借款人的職業收入證明;采購合同或協議。
3.商業貸款:貸款人、配偶、借款人身份證明及婚姻關系證明;借款人和* * *同壹借款人的職業收入證明;采購合同或協議。
法律依據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實施細則
第七十條有下列情形之壹的,當事人可以持房地產登記證書、抵押註銷材料等必要材料申請註銷抵押登記:
(壹)主債權消滅。
(二)抵押權已經實現;
(3)抵押權人放棄抵押權;
(四)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抵押權消滅的其他情形。
第七十七條在建房屋抵押權變更、轉讓、消滅的,當事人申請變更、轉讓、註銷登記,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壹)房地產登記證書;
(二)在建房屋抵押權變更、轉讓或者消滅的材料;
(3)其他必要的材料。
在建房屋竣工並首次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時,當事人應當申請將在建房屋抵押登記變更為房屋抵押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