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20115月15)昆山住房公積金才出臺新政。此次政策調整是昆山建立住房公積金制度以來力度最大的壹次,將進壹步幫助職工減輕購房負擔,促進房地產平穩發展。
這次政策調整* * *涉及四個方面:
(1)提高最高貸款額。家庭貸款最高額度由新建住房50萬元、現有成套住房(二手房,下同)35萬元統壹調整為70萬元,分別提高40%和100%。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由原來的新建住房30萬元、現有成套住房21萬元調整為45萬元,分別提高50%和114%。
(2)增加貸款金額計算公式。除繼續執行個人賬戶余額10倍計算貸款金額的公式外,增加了按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金額的公式,職工可自主選擇。
根據職工還款能力計算貸款額度的公式為:已繳存住房公積金的貸款申請人(含符合計算貸款額度條件的同壹貸款申請人)月工資基數之和×35%×12(月)×貸款年限。
(3)降低首付比例。職工首次使用公積金貸款購買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統壹調整為不低於住房總價款的20%。即原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的20%,從購買90平方米以下的新房到購買全部獨立住房。(註:我市自2014 10 31起執行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不低於房屋總價30%的規定。)
(四)取消第二次使用公積金貸款利率浮動。取消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利率為同期第壹次公積金貸款利率1.1倍的規定,即第壹次和第二次公積金貸款執行同檔次公積金貸款基準利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