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貸款銀行與借款人簽訂的《借款合同》約定,借款人應在貸款發放後的次月按月還款,具體方式有兩種,由借款人自行選擇:
1、每月1-20日到貸款銀行用現金償還貸款本息;
2、委托貸款銀行代扣償還。借款人與貸款銀行簽訂《代扣還款協議書》,並辦理個人還款儲蓄卡。借款人可以壹次預存多個月份的還款金額專,也可以在每月20日以前就近在銀行儲蓄所存入足額的還款金額,由銀行直接從借款人儲蓄帳戶中扣劃應還貸款本息。
房貸還款方式選擇
目前銀行政策的還款方式有等額本息和等額本金兩種,在簽訂貸款合同時會要從這兩種方式中任選壹種。
1、等額本息:每個月還貸本金和利息不變,這種還款方式前提還款壓力比較小,不過貸款本金歸還速度慢,占用銀行資金的時間比較長,重要的是還款總利息比較高,適合收入穩定,經濟條件不是很強的家庭或者個人。
2、等額本金:每個月還的本金不變,利息會逐漸減少,因為總欠款每月在減少,所以利息每個月遞減,占用銀行資金時間比較短,在同等條件下所償還的總利息比較少,前期還款壓力較大,適合收入較高或想提前還款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