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非法抵押貸款面臨怎樣的刑事處罰?
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
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壹,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
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壹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意味著最高可以面臨15年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5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2015年8月6日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第二十六條規定,借貸雙方約定的利率未超過年利率24%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借款人與借款人約定的利率超過年利率36%,超過部分的利息約定無效。借款人請求貸款人返還已支付利息超過年利率36%部分的,人民法院應予支持。
民間借貸司法解釋允許的年利率36%明顯過高。可以說,借款人以如此高的利率借貸融資,無異於飲鴆止渴,引發了諸多社會問題。有代表委員建議修改民間借貸司法解釋,降低民間借貸最高利率。
最高法院在2020年的立法計劃中明確提出,2020年底前修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民間借貸案件適用法律若幹問題的規定》,估計會針對高息!
但新規定在兩高兩校發布,2019年10月至201年10月,兩年內向不特定人貸款超過10次,年利率超過36%的,符合下列情形之壹的,由非法經營者追究刑事責任:
(壹)個人非法放貸累計金額200萬元以上,單位非法放貸累計金額654.38+00萬元以上;
(二)個人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80萬元以上,單位違法所得累計數額在400萬元以上的;
(三)個人違法放貸對象累計50個以上,單位違法放貸對象累計150個以上;
(4)造成借款人或其近親屬自殺、死亡或精神失常等嚴重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