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產證抵押貸款是指借款人以所購房屋及其他具有所有權的財產作為抵押或質押,或由第三方為貸款提供擔保並承擔連帶責任的貸款。是以房屋買賣合同、房屋抵押協議、房屋抵押貸款合同為紐帶的三角關系。
房產證抵押貸款需要的具體資料如下:
壹、住房抵押貸款所需資料:
1.借款人的有效身份證和戶口簿;
2、婚姻狀況證明,未婚需提供未婚證明,離婚需出具法院民事調解書或離婚證(註明離婚後未再婚);
3.已婚的,需提供配偶有效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
4.借款人的收入證明(連續半年的工資收入證明或納稅證明);
5.房地產產權證;
6.擔保人(身份證、戶口本、結婚證等。是必需的)。
二。貸款人的條件:
1.貸款只能用抵押物,貸款金額和貸款期間利息之和不能超過抵押物評估值的1/2;
2.有長期穩定的收入來源,足以支付每月貸款本息;
三、住房抵押貸款程序如下:
1.向銀行申請貸款,簽訂相關合同;
2.銀行出具貸款通知書,然後去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取出他項權證;
3.把其他權證給銀行,銀行就放款。
房屋產權應當清晰,符合國家規定的上市交易條件,可以進入房地產市場交易,沒有其他抵押;房齡(自房屋竣工之日起計算)加上貸款年限不超過40年;抵押房屋未納入當地城市改造拆遷計劃,有房產部門、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房產證、土地證;抵押財產的所有權人可以是借款人本人,也可以是他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二百壹十七條不動產權屬證書是權利人享有不動產物權的憑證。房地產權屬證書記載的事項應當與房地產登記簿壹致;記載不壹致的,除非有證據證明不動產登記簿確有錯誤,否則以不動產登記簿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