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房屋抵押貸款的條件:
1.貸款到期時,貸款人實際年齡不超過65周歲;
2.貸款人有穩定的經濟收入,無不良信用記錄,證明貸款人有能力按時償還貸款本息;
3.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
4.以新購房屋作為抵押的,須已支付不低於所購房屋總價款30%的首付款,並具有合法有效的購房合同;已購買並申請住房抵押貸款的,原住房抵押貸款必須償還滿壹年以上,貸款未償還余額低於所購房屋價值的60%,且有房產證,房齡低於10年,方可再次申請抵押貸款。
二、住房抵押貸款程序:
1.向銀行申請貸款,簽訂相關合同;
2.銀行出具貸款通知書,然後去房管局辦理抵押登記,取出他項權證;
3.把其他權證給銀行,銀行就放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00條設立抵押,當事人應當以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壹般包括以下條款:
(壹)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物的名稱和數量;
(4)擔保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