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向親戚朋友借錢如果資金確實緊張,可以向親戚朋友求助。不管能不能借,都要先試壹試,但是壹定要貸好款,等經濟寬裕了及時還。
3.不得已,抵押物只能拍賣。這是最後的手段。自然,我們不希望自己的房子被拍賣。也許對很多人來說,這是我們唯壹不想失去的財產,但如果沒有其他辦法,我們只能這樣做。抵押物被貸款機構拍賣後,所得款項先用於償還貸款本息,其余部分返還給妳。
《民法典》中的房屋抵押不是如何處理房地產的。
債務人不償還的,債權人不得直接占有擔保物:
也許很多人認為,既然債務人無力償還,那麽房屋應當歸債權人所有的主張是合理的,但實際上是不合法的,無效的。
我國《擔保法》明確規定,債權人與抵押人訂立抵押擔保合同時,不得在合同中約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能償還債務的,抵押物歸債權人所有。
在抵押擔保合同中,所有類似的條款都會因為違反法律而無效,而且由於此類條款屬於合同的主要條款,如果合同的主要條款無效,則整個合同無效,所以這類抵押擔保合同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