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執行人是指在法定上訴期限屆滿後或終審判決作出後拒不履行法院判決或仲裁裁決的當事人。壹般來說,被執行人很難從銀行貸款,因為銀行要嚴格審查貸款人的相關信息。如果被執行人被列入失信名單,法院壹般會將被執行人的失信行為通報給催收機構。如果被執行人不消除失信記錄,銀行將不會批準貸款。對於那些尚未結案並有訴訟的人,他們的資產和銀行賬戶隨時可能被查封。如果貸款給被執行人,貸款款項進入賬戶後隨時可能被凍結,貸款無法收回,銀行不敢冒這個風險。對於已經結案的借款人來說,他們的房地產和銀行資金不存在被查封的風險。但是,被執行人未能及時履行合同。因此,銀行對被執行人的貸款會更加謹慎,並對企業的經營狀況、法人和股東的信用信息、資產負債等進行綜合評估。因此,如果被執行人沒有結案,銀行貸款基本上很難通過。如果被執行人已經結案,雖然會有壹些負面影響,但他仍然可以申請銀行貸款。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五十五條,被執行人不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的,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或者通知有關單位協助采取限制其出境、在征信系統記錄、通過媒體公布不履行義務信息以及法律規定的其他措施。
《個人貸款管理暫行辦法》第十壹條(壹)借款人是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或符合國家有關規定的境外自然人;(2)貸款用途明確合法;(3)貸款申請的金額、期限和幣種合理;(4)借款人有還款意願和能力;(5)借款人信用狀況良好,無重大不良信用記錄;(6)貸款人要求的其他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