負責文電、會議、機要、檔案等機關的日常運作;承辦信息、安全、信訪、政務公開工作;承辦財務、資產管理、內部審計等工作。
2.政策研究室。
起草重要文件;組織研究經濟社會發展、改革開放和國際經濟的重大問題;承擔新聞發布和信息引導工作。
3.發展規劃部。
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規劃生產力布局,提出國民經濟和社會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和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組織編制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長期規劃、國家主體功能區規劃,並對規劃實施情況進行監測和評估;提出推進城鎮化的發展戰略和重大政策措施;協調經濟社會發展重大專項規劃和區域規劃。
4.國民經濟綜合部。
監測分析宏觀經濟形勢和國際經濟發展變化,對宏觀經濟和社會發展進行預警;研究總量平衡,提出宏觀調控目標和運用各種經濟手段和政策的建議;開展宏觀調控政策評估;組織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年度計劃;
提出年度重要商品平衡的總目標和相關政策建議;提出國家重要物資儲備政策建議,制定和協調國家重要物資儲備計劃;組織研究提出國家經濟安全和整體產業安全的戰略和政策建議。
5.經濟運行調節局。
監測經濟運行形勢,提出相關政策建議;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組織煤、電、油、氣等重要物資的應急調度和運輸協調;組織應對重大突發事件,提出安排重要應急物資儲備和動用國家物資儲備的建議。
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職能部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