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國人民銀行公告〔2019〕第30號”,對於存量貸款,有二種方式選擇,壹是直接選擇固定利率,個人住房貸款轉換後利率水平應等於原合同最近的執行利率水平;二是選擇LPR浮動利率形式,按照“貸款市場報價利率(LPR)加浮動點數”計算,LPR是可變的,浮動的點是不變的。根據人民銀行〔2019〕30號公告,個人房貸轉換前後利率水平保持不變。按LPR選擇利率應該表達為:LPR+浮動點。轉換後到第壹個重定價日前,房貸利率與原來相同;從第壹個重定價日起,房貸利率就會變成“當時最新的LPR+浮動點%” (也就是說,當時如果LPR為4.65%,即執行利率為可減少0.15%);以後每個重定價日都以此類推。
LPR是個變動數,對比上述方式,因為轉換是以2019年12月基準利率4.8%(五年期以上)為基礎的,很明顯,判斷未來5年期以上LPR比4.8%高,就可選擇固定利率(不去辦理的默認選擇);反之,如果判斷未來LPR比4.8%低,就可選擇轉換成LPR。LPR每月20日公布壹次,2020年4-5-6月20日公布的LPR為4.65%,顯然比4.8%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