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二手房時,只要完成了買賣手續就可以入住。壹般前業主會提前騰出房子進行交易。通常情況下,出售房屋需要在房屋轉讓後七天至壹個月內騰空。如果簽訂合同時與賣方有相關約定,則應按約定執行。
二手房交易過戶即產權證變更為買受人名下,騰退房屋的時間可由雙方協商。轉讓後,該房屋歸買方所有,買方有權要求騰空房屋。但是,如果涉及原租戶的合同尚未到期,則應通過協商解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三十條規定:出租人出賣租賃房屋的,應當在出賣前的合理期限內通知承租人,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二手房過戶註意事項
壹定要核實房屋的所有權是否存在瑕疵,房屋的共有人是否同意轉讓房屋,以及房屋是否被抵押、出租或投資。
需要盡量將房款的支付放在產權過戶後,或者以代管的方式辦理房款的支付,將風險降到最低。壹定要了解核實公共維修基金、物業費等其他費用的繳納結算情況,並履行交接手續,確定是否對未來生活產生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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