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貸款申請:借款人向金融機構提出貸款用途、金額及年限時間。2、準備貸款資料。3、看房評估:提交以上材料後,銀行根據所提交的材料要對抵押的房產進行實地勘察、評估。4、借款合同公證。借款人級抵押人填寫借款合同及所有相關文件、簽字、蓋手印,由公證人員對其進行公證。抵押登記手續:銀行憑房屋所有權證和借款合同公證書到查拳出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法律客觀:《中華人民***和國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五條債務人或者第三人有權處分的下列財產可以抵押:(壹)建築物和其他土地附著物;(二)建設用地使用權;(三)海域使用權;(四)生產設備、原材料、半成品、產品;(五)正在建造的建築物、船舶、航空器;(六)交通運輸工具;(七)法律、行政法規未禁止抵押的其他財產。抵押人可以將前款所列財產壹並抵押。